关于2025年度职称初定和职称考核认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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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职称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5年度职称初定和职称考核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职称初定适用于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到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确定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初定人员需办结人事入职手续。 职称考核认定适用于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需转换职称系列(专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二)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非教师系列除外)。 (三)学历和年限要求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以在编硕士招聘为例,2024年度招聘辅导员、马院教师聘任名册办理时间为2024年12月,不满足1年试用期要求) 3.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转换职称系列(专业)人员。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四)申请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或相近。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初定职称的年限,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1年。 三、申报流程 (一)2025年7月13日-7月15日,个人申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考核后,汇总通过审核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部门领导在《汇总表》签署意见。于7月15日将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317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zkrsc@zknu.edu.cn。 (二)通过单位审核考核的申报人员请扫描微信二维码入群,并修改群备注为姓名+工号+部门格式。人事处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查后,为申报人申请创建职称评审账号。相关事宜也会通过该临时群发布。 (三)2025年7月16日-7月19日,申报人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2),填报相关信息;如出现无法登录的情况,请先确认是否已申领社保卡(可在附件3中下载二维码扫描申领),确认已申领仍无法登录的,于7月16日发送邮件至zkrsc@zknu.edu.cn进行反馈(注明姓名、学院、身份证号、手机号和在编/人事代理信息),人事处会于7月17日集中处理。 (四)学校组织初定、认定,结果确认与备案。
人事处 202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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