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陈光杰        2024-09-14        732

各教学院(部):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博士特殊补贴发放办法》(院政发〔2017〕15号)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在院办校思想指导下,组织开展2023年博士工作业绩考核工作,以便核发下一周期博士特殊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考核人员及内容

(一)期末考核

考核对象:20177月1日-20186月30日之间和20207月1日-20216月30日之间入职的博士。

考核内容:20217月1日至20246月30日取得的教学与科研业绩。

(二)期中考核

考核对象:20237月1日之前入职且不参与期末考核的博士。

考核内容:20237月1日至20246月30日取得的教学与科研业绩。

二、考核程序

(一)期末考核

1.参与考核的博士填写《博士工作业绩期末考核表》,提交佐证材料复印件。

2.教学院(部)对参与期末考核博士工作业绩材料进行初审,相关责任人审核材料,拟定考核档次,汇总结果填报《博士业绩期末考核汇总表》。并于202409月30日下午6:00之前将纸质材料集中报送人事处320办公室。

3.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纪委、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有无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进行审核。

4.学校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公示,核发下一周期博士特殊津贴。

(二)期中考核

1.符合条件博士填写《博士工作业绩期中考核表》。

2.教学院(部)组织期中博士业绩考核。

3.教学院(部)于202409月30日下午6:00之前将《博士工作业绩期中考核汇总表》报送人事处320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opin@zknu.edu.cn邮箱。

(二)相关表格见附件。

(三)博士业绩考核办法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主页人才政策栏目周口师范学院博士特殊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附件材料.zip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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