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二)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奉献精神,治学严谨,能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三)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年龄一般在40 周岁以下,其中拔尖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人才类别

(一)领军人才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优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级学术称号、省级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者等。

(二)拔尖人才

达到我校“ 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入选条件者。

(三)青年博士

三、业绩条件

(一)领军人才

能够结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科研平台现状,提出具有战略性的发展构想和工作举措,领衔本学科学术团队、梯队建设,领导本学科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做出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创新成果。积极协助我校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大型学术交流活动。

二)拔尖人才

达到“ 陈楚学者”“特聘教授” 岗位入选条件。具体入选条件见《周口师范学院“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

三)博士

博士A档、B档、C档引进,代表性业绩经同行专家认定后,兑现相应待遇。具体业绩成果分类条件,详情请咨询相关用人单位或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

四、引进待遇

(一)领军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二)拔尖人才和博士(税前)

(三)高层次人才未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入职5 年内享受副教授待遇,5年后按照实际职称聘用,享受对应工资待遇。

(四)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的,增加5 万元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