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关于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李坤 2017-12-18 1719 |
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95号)及《周口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方案》(院政发〔2017〕6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职评办(设在人事处)。 二、时间安排 (一)2017年12月12日--13日,各学院(部)传达职称评审通知,布置评审工作;申报人员在人事处网页下载职称评审软件个人版,填写评审简表(使用系统导出新表,评审简表只填写符合条件的内容),准备申报材料。 (二)12月14日--16日,各学院(部)在本部门公开展示申报人员材料,接受教职工监督。 (三)12月18日,各学院(部)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审简表与基层推评组名单报送人事处。 (四)12月19日,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五)12月20日--21日,各学院(部)将参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排序,并把排序报告及A、B段人员材料和参评正高级人员材料报送人事处,并缴纳评审费用(个人或部门统一交财务处,人事处只收加盖财务处公章的收据复印件),接收材料时间截止到21日下午17:00。 (六)12月22日--26日,学校公开展示各部门上报的参评人员材料,并汇同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对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七)12月27日,参评人员修改评审简表等材料。 (八)12月28日--31日,学校评审、党委研究。 (九)2018年1月1日至7日,学校公示评审结果。 (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规定 (一)任职年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如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2年6月30日前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2年9月30日前聘任。 (二)职称外语: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职称外语暂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的必备条件。 (三)基层评议 基层评议推荐小组组成、基层评议推荐细则及基层评议推荐工作遵照《周口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方案》执行。 (四)评审简表的填写与审核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的填写评审简表,并严格按照职能部门审核的内容进行修改。各职能部门人员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评审简表填写内容是否属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四、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央党校。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中央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二)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含起止时间(按学年度)、课程、课时、教学效果评估情况,由任教的教学院(部)提供书面证明,报教务处审核签字确认。 (三)评审简表中所列的支撑材料需在报送材料截止日期前提交,公开展示后提交的材料不予认可。 (四)评审简表必须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导出,含申报人员类型信息。
周口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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