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24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通知

  张广磊        2024-07-17        10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4〕21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一)推荐对象为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中层正职干部。已获得省教育厅及以上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3.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 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 55岁以下(1969年 1月 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业绩

原则上近五年内应同时取得下列成果:

1.管理业绩突出,有效带领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上层次、扩规模,教育管理模式先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

2.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 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部门初审,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推荐意见,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科研处、教务处对申报人员有无师德师风、违法违纪、学术不端、教学事故等情况进行审查。

学校评审,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申请人的业绩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结果公示,评选产生的建议人选报学校研究后进行公示。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纸质1份。

(二)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包括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经组织部门签字盖章的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和领导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材料。

2.获奖、表彰。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3.论文、论著。2019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学术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

4.科研项目。2019年以来主持(参与)的教育管理研究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请于202472317:30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320室,电子版发送至zhaopin@zknu.edu.cn。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docx

 人事处 

 2024717


 

打印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