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上交工作的通知 |
![]() ![]() ![]() |
校内各单位: 为满足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上交工作需求,兼顾申报人员任课情况,现对上交材料安排及要求做出如下调整: 1.6月6日上交材料对象由面试通过人员调整为所有认定人员(面试人员和免试人员),时间延长为下午16:00-18:30,提交地点调整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2.6月7日上交材料对象由免试人员调整为所有认定人员(面试人员和免试人员),时间地点不变。 3.面试人员还须提交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在证明上签署本人姓名。 4.2023年通过面试但未通过认定人员参照免试人员提交材料(含档案袋及封面)。 人事处 2024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