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

  李坤        2019-04-22        966

学校各部门:

根据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免试及认定等工作的通知》(豫办人〔2019217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人员范围

1.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半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2018年上半年参加笔试通过、面试未通过人员。

2.直接认定人员:2015年(含)前入学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以上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体检安排

1. 体检时间:4月24- 26日每天上午800-1000;体检地点:周口市专科病医院四楼(人民路东段13号,体检中心);体检要求:空腹,体检前天不吃油腻的饭食,三天内不喝酒;体检费:180元(体检当日交付体检中心)

2. 加体检人员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两份,体检表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所在高校,装入个人认定材料。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打印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