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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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部门: 按照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河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6〕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6年9月27日至30日,各部门传达职称评审通知,布置评审工作;申报人员在人事处网页下载职称评审软件个人版,填写评审简表,准备申报材料。 (二)10月8日至9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把本人申报材料与评审简表报送人事处。 (三)10月10日至13日,公开展示申报人员材料,接受教职工监督。 (四)10月14日至15日,职能部门审核申报材料与评审简表,申报人根据审核情况修改后交职能部门二次复核,审核人签字,并加盖职能部门公章。 (五)10月16日至18日,申报人员把经职能部门审定的评审简表交各基层评议组,并在基层评议组公开展示一天;基层评议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排名与推荐,评议推荐结果报送人事处。 (六)10月19日至21日,开展高级职务专家评议组民主评议推荐,学校研究确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并公示推荐结果。 (七)10月24日至27日,人事处汇总整理申报材料,上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员申报材料。 (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规定 (一)任职年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如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聘任。 (二)职称外语: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职称外语暂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的必备条件。人事代理人员评审职称外语要求以市人社局规定为准。 (三)基层评议 1.评议组组长为教学院(部)院长(若组长参评或回避,由学校另行确定组长人选)。评议组成员7至11人,由学院中层领导、教师代表、本学科专家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2人,专家代表2人。专家代表从本学院(部)以外聘请。基层评议组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认真负责,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得担任基层评议组成员。 2.基层评议组要根据评审条件,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原则,制订基层评议推荐方案,推荐方案要着重体现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教学、科研能力与业绩、对学院与学校的贡献情况等。 3.基层评议推荐分段排序。对申报副教授的人员(2人以上)要在本组进行排序。排序分A、B、C三段,分段比例为申报人员总数的20%、40%、40%。若只有2人,可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序。 (四)评审简表的填写与审核: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的填写评审简表,并严格按照职能部门审核的内容进行修改。各职能部门人员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评审简表填写内容是否属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三、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央党校。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中央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二)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含起止时间(按学年度)、课程、课时、教学效果评估情况,由任教的教学院(部)提供书面证明,报教务处审核签字确认。 (三)所有论文须提供网络(万方期刊数据库、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检索页。著作、教材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外文论文须提供中文翻译。被SCI、EI、ISTP、A&HCI、CSSCI、CSCD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并在简表中标明“源期刊”或“扩展版”。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杂志。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须在评审简表中注明“缺检索”,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仅有采稿通知未正式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四)EI(工程索引)是指收录的期刊论文、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是指收录的重要国际学术机构举办的会议文献,对于收录在EI、ISTP等索引中的非期刊论文,在评审简表中需标明“非期刊”,论文水平由同行专家把握。 (五)评审简表中所列的支撑材料最迟在学校公开展示时提交,公开展示后提交的材料不予认可。 (六)关于核心期刊的认定、非法刊物的鉴别,可在学校科研处网页的查询下载栏目中查找。 (七)评审简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若自制表格,其格式需与人事处网页登记评审简表的格式完全一致。 四、其他 人事代理人员的职称评审分别向周口市人才交流中心与学校申报,须同时通过周口市和学校的评议推荐。 附件:申报人员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周口师范学院 2016年9月27日 申报人员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份,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或另行打印,但表格格式与内容要与信息系统相同。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可从“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或www.hnzc.gov.cn)免费下载。 二、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三、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证书原件不交封皮)。 四、科研成果鉴定证书、科研项目结项证书原件。 五、所有论文须提供网络(万方期刊数据库、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检索页。著作、教材须提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外文论文须提供中文翻译。被SCI、EI、ISTP、A&HCI、CSSCI、CSCD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杂志。论文需在刊物目录的论文题目下划横线标明,并把论文正文第一页折叠。 六、申报教师职务的提交1章教案,申报实验系列的提交2份实验报告。若是复印件、打印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七、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2名校外本专业具有教授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意见(表格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八、申报教授及破格申报人员交个人业务自传1份。 九、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十、个人签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两份(表格到人事处网页下载)。 十一、个人若有特殊说明交书面材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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