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问题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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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豫人社【2009】271号)文件精神,对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规定如下: 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实行任职年限破格。任职年限破格人员申报时,须提交用人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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