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李磊        2015-01-20        141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的对象为中层领导班子、在编教职工。

中层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由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其他教职工由基层考核组组织考核。考核时以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为基层考核单位,采取分层分组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对中层领导班子主要考核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班子建设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实绩情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作风建设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等。

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廉、学及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本年度工作实绩、改革创新、服务师生、团结协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廉洁从政从教情况,对中层领导的考核还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型发展工作完成情况等结合起来。

中层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教职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程序

(一)工作总结

教职工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当年的学习、思想、工作、廉洁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中层领导还要通过听取主管或联系点校领导意见,征求群众、特别是工作关系密切的教职工的意见,确保个人自评总结的质量。

在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中层领导班子按照简洁写实的原则,填写本单位2014年度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信息采集表。采集表按党建工作情况、班子建设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实绩情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风建设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等分类列出各项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取得的实效、获得的奖励等。

(二)述职述廉述学

中层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本基层考核组考核工作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述学,其他教职工可根据情况进行述职。

中层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述学内容主要包括: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学方面的情况;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改进作风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三)民主测评

中层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民主测评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基层考核组民主测评。由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派考核组对中层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测评,基层考核领导组根据测评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本组考核等级拟优秀中层领导人选,推荐人数以学校分配的优秀推荐名额为准。

校考核组在参与基层中层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民主测评的基础上,针对班子运行情况、班子建设情况、单位工作情况等问题与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谈话考核,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度深入考核。

第二阶段,中层领导集体测评。由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校中层领导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时按校领导、管理部门中层干部、教学科研中层干部分类计票。本次测评没有优秀指标限制,只统计每人的测评等次情况。

第三阶段,主管和联系校领导评议推荐。主管校领导根据其分管和联系部门中层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工作实绩,结合民主测评结果、谈话考核情况、平时考核情况,推荐其分管与联系部门中层领导的优秀人选及其他中层领导的考核等次建议。

其他教职工的民主测评在基层考核组进行。基层考核领导组根据测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根据中层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的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各方面考核意见,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最后报校党委研究确定。

(五)公示

在校内公示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期7天。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刘湘玉 李义凡

副组长: 李军法 赵子忠 王云彪 董丰产 马金岭 李成伟  苏 宇 毛健民

成   员: 吴  征 周立华 王 剑 许述敏 李永春 侯 捷 潘播良

具体考核工作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其中中层领导班子、中层干部的考核由组织部协调、汇总,其他教职工的考核由人事处协调、汇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立基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各总支(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本总支(支部)的年度考核事宜。

五、考核时间与要求

(一)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至26日。各基层考核组年度考核开会具体时间需在会前一天报人事处,以协调各考核组及时参与基层考核。

(二)考核要求

1.各基层考核组要按照《周口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院政发〔2009〕40号)文件的要求与本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定性综合评价、年度考核测评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既充分尊重民意,又不简单地以票定论,真正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2.基层考核组上报材料包括:(1)考核报告。要注明应参加考核人员与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总数,参加考核人员姓名与建议考核结果。(2)中层领导班子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信息采集表。(3)《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一般教职工表中“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主管领导或党组织意见”)栏内填写“经考核,建议确定为××等次”,并加盖党组织公章。中层领导表中此栏不填写。

3.各基层考核组要严格控制优秀等次比例,推荐的拟优秀人选数不得超过学校分配的名额。对于因总人数较少,拟优秀推荐人数不足1人的考核组,可先按1人推荐,最后由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工作实绩、民主测评等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

4.经学校同意外出脱产培训(一年以内)的人员,由所在考核组根据其学习期间的综合表现确定等次,其本年度的表现情况由所在培训单位提供。见习期人员、2014年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参加考核,但不占本部门总人数,考核等次为“未定等次”。

5.人事代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本通知执行,优秀指标为本支部人事代理人员总数的15%。

6.民主评议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所需各项考核表格由各基层考核组自行准备,电子版见附件或从人事处网页常用下载栏目下载。

 

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年度考核测评用表.rar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用表.rar

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表.doc

年度考核相关表格.rar

2014年度教授、博士研究生教学科研综合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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