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周口市人社局通知,从2014年7月起,周口市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周口市社会平均工资为每月3041元/人,缴费基数为1825元。按此标准计算,社会保险单位缴纳数调整为547.5元/人,个人缴纳数调整为200.75元。
从2014年10月起,我校为人事代理人员代扣的社保金标准随着周口市的社保缴费标准的变动而调整。
人事处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