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任凯        2014-06-05        783

学校各部门: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469号)要求,现就我校申报推荐“2014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申报名额:1名。

二、申报条件

(一)拥有中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国内工作一年以上的青年人才(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6月30日);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的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截至2012年1月1日,年龄不满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千人计划”资助周期为3年,从入选通知发文之日起计算,资助周期结束可申报青年拔尖人才)。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限自然科学领域,申报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近五年主要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五年发表的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5、近五年发表的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6、任职证明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8、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

申报人员请于6月16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行政楼318房间),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任凯  马运朋

联系电话:0394-8178068

                                   人事处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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