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我校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通知

  马运朋        2013-03-25        486

校内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财政厅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0976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知〔201096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组织推荐河南省第三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本次推荐选拔河南省第三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全省共20名。

凡我校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教学、研究、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的选拔。

二、推荐条件

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被推荐人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近五年的业绩符合下列3项以上条件:

(一)出版知识产权专著或编著过知识产权相关教材。

(二)承担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知识产权相关课题研究。

(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知识产权相关论文。

(四)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五)在推动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产业化或标准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六)在重大市场经营决策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并达到预期目。

(七)办理或审理重大知识产权案件并取得突出成绩。

(八)在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方面开展创新性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九)主持或主要参与大型企业或县(市、区)以上区域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省辖市以上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或规章的制定,并取得显著成绩。

(十)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其他显著成绩。

三、上报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接通知后,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本部门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填写表格,汇总后于201341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318室(纸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电子件通过邮箱报送),且同时须在省局网站(网址:http://www.hnpatent.gov.cn)知识产权人才申报专栏中在线填写提交。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河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 河南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推荐表.doc       

 

打印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