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
李坤 2023-04-27 843 |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3〕140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安排,现就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师〔2022〕357号)中考试“对象和条件”要求的人员。 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我校2021年、2022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及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面试组织实施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我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2023年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4月28日-5月5日) 4月28日下午5点前:请2021年、2022年笔试通过以及2023年理论测试合格的人员扫描本通知提供的二维码进入工作群,方便工作开展。(2021、2022年笔试成绩查询网址为http://jyt.henan.gov.cn/2022/04-25/2438636.html) 5月4日前:所有申请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完善个人报名信息,没有按时补充报考学科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 5月5日:人事处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审查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二)面试材料提交和费用缴纳(5月8日-11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办师〔2022〕361号),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78元/次。由学校统一收取上缴,具体缴纳方式群内通知。 (三)开展面试工作(5月12日-22日)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群内通知。 (四)体检和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和联系方式 为严格考生资格审核,认真落实一人一档等要求,请申请参加面试人员按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因超过时间期限造成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李坤 联系电话:0394-8178068
附件: 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_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pdf 4.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pdf
人事处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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