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上半年职称初定和职称考核认定的通知

  李坤        2023-04-18        2508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职称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3年度上半年职称初定和职称考核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职称初定适用于国家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到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确定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初定人员需办结人事入职手续。

职称考核认定适用于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需转换职称系列(专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二)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非教师系列除外)

(三)学历和年限要求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转换职称系列(专业)人员。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四)申请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或相近。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初定职称的年限,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1年。

三、申报流程

(一)2023年4月18日-4月20日,个人申报,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一份(部门签字盖章后个人留存扫描件以备系统填报时上传,见附件1),《周口师范学院初定职称呈报表》或《周口师范学院考核认定职称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考核认定人员须提供原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二)各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考核后,汇总通过审核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4),部门领导在《汇总表》和《呈报表》(《审批表》)签署意见。于4月20日下午将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317室,汇总表及呈报表(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zkrsc@zknu.edu.cn。

(三)2023年4月22日-4月25日,申报人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5),填报相关信息;如出现无法登陆的情况,请先确认是否已申领社保卡(可在附件中6下载二维码扫描申领),确认已申领仍无法登陆的,于4月22日-23日发送邮件至zkrsc@zknu.edu.cn进行反馈(注明姓名、学院、身份证号、手机号和在编/人事代理信息),人事处于4月24日集中处理。

(四)学校组织初定、认定,结果确认与备案。


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周口师范学院初定职称呈报表.doc

附件3:周口师范学院考核认定职称审批表.doc

附件4:初定(考核认定)职称人员名单.xlsx

附件5 “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初定(考核认定)职称填报说明.docx

附件6:申领社保卡二维码.jpg

附件7:专业列表.docx


人事处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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