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马运朋        2022-11-11        1226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93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现聘在专业技术三级(正高级)岗位的在岗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的基本参考条件,突出岗位业绩、贡献导向,不再将称号、“帽子”、学术头衔等的数量、层次作为限制性条件或直接依据。重点向以下参考条件倾斜:

(一)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级相关实验研发基地和平台负责人;

(二)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或者国家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

(四)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五)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领域做出系统性、创造性的成就者;

(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相关实验研发基地和平台负责人;

(八)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第一主持人;

(九)代表本行业全国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主要研发者或主持人;

(十)承担河南省“十大战略”研究、转化、推广等关键性技术任务负责人;

(十一)聘任正高级岗位以来,近三年在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成绩显著者;

(十二)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以上优秀、获得事业单位记功、记大功奖励的可适当放宽聘任年限。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二)各学院负责对申报人员综合评议,提出推荐人选。

(三)材料审核。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四)确定拟推荐人选。学校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人选。

(五)结果公示。拟推荐人选确定后,推荐结果在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

(六)整理上报。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推荐人选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一份(含电子版),见附件3。

2.《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任三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含电子版)以及成果、奖项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科研项目、获得奖项原则上须在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后取得,重点突出近三年的岗位成果。

3.对涉及到年限的截止时间问题,按省人社厅文件下发日期2022年10月10日进行把握。

4.用于申报硬条件的国家级项目,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允许未结项,但立项时间需在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之后。用于申报软条件的项目必须结项。

5.在公示期的奖项需提交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我校相关职能部门公章。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5:00之前将申报材料送人事处317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广磊    联系电话:8178068


附件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docx

附件2: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名册表.xls

附件4: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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