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2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陈光杰        2022-04-26        929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2〕7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1.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从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产生;

2.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已入选“333 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 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3.推荐名额:2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高校推荐人选一般应在 45 周岁以下(1977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和《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评审简表》,整理近五年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科研处、教务处对申报人员有无师德师风、违法违纪、学术不端、教学事故等情况进行审查。

4.学校评审,人事处会同科研处、教务处等部门对申请人的业绩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5.结果公示,评选产生的建议人选报学校研究后进行公示。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纸质1份、《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评审简表》纸质1份。

2.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包括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

(2)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情况:科研项目的立项及结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及其他方面的获奖、表彰情况: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论文的相关复印件;

(5)近五年学术团体任职证明。

五、其他事项

请于2022年04月29日17:3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办公楼320室,电子版发送至zhaopin@zknu.edu.cn。


附件:2022年度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关材料.zip

                                           

           人事处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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