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关于博士申报校内教授的通知 |
陈光杰 2021-11-12 2098 |
校内各单位: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院政发〔2019〕20号)和《周口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暂行规定》(院政发〔2019〕21号)文件规定,现就博士申报校内教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11月1日之前取得博士学位的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任务且教学质量考评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我校为申请单位,主持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且资助经费人文社科类在10万元以上,理工类在18万元以上。 (二)主持完成产学研合作项目、横向项目或科研成果转让,3年内累计到学校帐上经费人文社科类60万元,理工类12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博士个人填写《周口师范学院校内教授申报表》《周口师范学院校内教授申报表简表》。 (二)学院初审,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相关负责人签字。 (三)学校审核,人事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有无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进行审核。 (四)学校评选,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五)研究公示,专家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 (六)聘任,公示结束后发放聘书,兑现待遇。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统一汇总《周口师范学院校内教授申报表》《周口师范学院校内教授申报表简表》纸质版,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5:30之前,报送人事处320办公室,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至zhaopin@zknu.edu.cn邮箱。
人事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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