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陈光杰        2021-10-27        2249

各教学院部: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博士特殊补贴发放办法》(院政发〔2017〕15号)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1年博士工作业绩考核工作,以便核发下一周期博士特殊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考核人员及内容

(一)期末考核

考核对象:到校工作满三年(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之间入职)的博士。

考核内容: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取得的教学与科研业绩。

在此范围之内博士业绩考核已取得优秀,仍参与期末考核,但不再次认定档次。

(二)期中考核

考核对象:到校工作满一年以上(2017年7月1日之前,2018年6月30日之后入职)的博士。

考核内容: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取得的教学与科研业绩。

二、考核程序

(一)期末考核

1.参与考核的博士填写《博士工作业绩期末考核表》 《博士工作业绩期末考核简表》 。

2.教学院部对参与期末考核博士工作业绩材料进行初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于2021年11月01日下午6:00之前将纸质材料集中报送人事处320办公室。

3.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博士工作业绩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公示,核发下一周期博士特殊津贴。

(二)期中考核

1.符合条件博士填写《博士工作业绩期中考核表》。

2.教学院部组织期中博士业绩考核。

3.教学院部于2021年11月05日下午6:00之前将《博士工作业绩期中考核汇总表》报送人事处320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opin@zknu.edu.cn邮箱;

(二)相关表格见附件。

  

附件:博士工作业绩考核相关材料.zip                                                      

 

人事处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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