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周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陈光杰        2021-08-13        3330

校内各部门

根据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周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教人〔2021〕21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对象

1.周口市优秀教师: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2.周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我校在职管理服务人员

3.周口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近五年来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师德标兵、骨干教师、教学名师;

4.周口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各二级学院

2016年以来已获得省、市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以上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须从严掌握。

二、评选推荐名额

周口市优秀教师:3人;

周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周口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人;

周口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1个。

三、评选条件

(一)周口市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周口市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周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周口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周口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热爱并长期从事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深受师生的信任和尊重。

(四)周口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党组织健全,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机构作用发挥明显,始终把党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摆上重要议程,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抓住制约思政课建设的突出问题,在工作格局、队伍建设、支持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2.学院党委坚持把从严管理和科学治理结合起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

3.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完善课程体系,解决好各类课程和思政课相互配合的问题,教学名师到思政课堂上讲课。

四、评选程序

1.申报。填写《周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周口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申报表》《周口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2.初审。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推荐意见,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3.资格审核。人事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有无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进行审核;

4.评审与公示。学校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后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周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周口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申报表》《周口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请勿填写无关内容

2.《周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

3.一人一档分类装袋装订(包括个人申报表,个人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 等证件及证书复印件)档案袋封皮粘贴申报表首页所有表格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需同时报送。文字材料须使用Word格式,表格须使用Excel格式填写

4.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部门于8月17日12:00前将有关材料汇总至人事处320室。联系电话:8178067,电子邮箱:zhaopin@zknu.edu.cn,逾期将不予受理

5.以上所需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周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相关材料.pdf


                          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1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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