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21年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陈光杰        2021-08-12        1160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文件精神,现将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1.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从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产生;

2.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3.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4.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4.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填写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登记表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评审简表整理近五年相关支撑材料(各一份)

2.学院初审。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审核。人事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有无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进行审核;

4.评审与公示。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研究后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1.请于2021年08月16日12:00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材料汇总至办公楼32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haopin@zknu.edu.cn邮箱;

2.相关表格和材料整理要求均在附件。

 

附件: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关材料.zip

                                          人事处   

                                    2021年08月12日


 

打印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