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

  李坤        2019-06-25        7947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改善师资队伍学历结构,鼓励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与学习方式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岗教职工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含单证博士,以下简称读博)。

学习方式分为全脱产、半脱产、不脱产。

全脱产是指教职工在读博期间,档案调出我校,离岗学习。半脱产是指与学校签订委培(定向)培养协议,学习期间有一部分时间脱产学习,一部分时间在岗工作。不脱产是指在不影响学习效果的基础上,教职工在岗边学习边工作,且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与其它工作任务。

二、申请读博的条件与程序

(一)来校工作满两年,爱岗敬业,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报考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

(三)申请时要明确报考学校、专业、学习方式。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批。

三、读博期间及毕业回校工作后的待遇

(一)全脱产方式

1.读博调档时,若服务期未满,需缴纳违约金,每提前一年,缴纳违约金0.5万元。违约金暂存在财务账户上,博士毕业后若回校工作,退回所缴违约金。

2.在学校拥有集资房者,若有我校两名55周岁以下正式在编教职工担保,可以暂时保留其居住权,同时在财务处缴纳1万元暂存款,用于因保留集资房产生的各项费用。毕业后若未回校工作,需在毕业后半年内退回集资房;若不退,由担保人负责追回;若未在6个月内追回,从第7个月开始,每月从担保人工资中扣除3000元,直到追回集资房,扣除的工资不再返还。

3.读博期间,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可以回校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工作酬金参照我校外聘教师待遇执行。

4.博士毕业回校工作时,按当年引进同层次博士的规定执行。

(二)半脱产或不脱产方式

1.离岗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工资前两项)。在岗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

2.在岗期间经在读博士个人申请,教学工作量可以减少到每学年160学时,不再享受超教学工作量。

3.毕业时按近五年科研业绩情况,享受不同待遇:

1)各档次科研业绩条件

A档:

人文社科专业博士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或被SSCIAHCI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在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艺术、体育、外语专业在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理科专业博士被SCI一区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被SCI二区收录论文2篇以上,其中数学专业被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

工科专业博士被SCI二区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被EI收录的中文期刊、SCI收录论文合计4篇以上。

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

B档:

人文社科专业博士在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艺术、体育、外语专业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理科专业博士被SCI收录论文3篇以上;工科专业、数学专业博士被SCIEI期刊收录论文2篇以上。

C档:

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达到就读高校博士毕业条件。

以上论文均限独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排名第一)。SCI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年度大类分区为准。国家权威学术期刊是指由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研究所(中心)或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 “以上”均含本级。

2各档次待遇标准见下表,安家费均为税前金额。

类型

服务期

  

安家费

博士

特殊补贴

(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万元)

理工科

文科

A

10

60

1.53.6

20

10

B

45

1.53.6

20

10

C

30

1.53.6

10

5

3在国(境)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由学校依据读博期间科研业绩条件,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待遇类型。

4博士毕业回校工作的当年,先按不高于50%的比例支付安家费,其余款项在4年内平均发放;也可以在购买学校提供的校内住房时转为房款。

4.博士毕业回校工作后待遇

1)未取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回校工作5年内享受副教授工资福利待遇。

2)未取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任务且教学质量考评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聘为校内教授,聘期5年,按教授岗位工作量核算,享受正高级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我校为申请单位,主持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且资助经费人文社科类在10万元以上,理工类在18万元以上。

主持完成横向项目或科研成果转让 ,3年内累计到学校帐上经费人文社科类60万元,理工类120万元。

(3)校内没有住房者,在学校分配住房之前,发放租房补贴1500/月。

4)博士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人事代理安排工作;博士主持获批国家级项目或获得国家级奖励、荣誉称号等,其配偶学历可适当放宽。

5.违约责任

服务期未满,原则上不得申请调离或辞职,因特殊情况同意办理或被学校辞退的,需按回校工作年限,退回学校多支付的安家费(安家费按服务期均摊),并缴纳违约金,具体标准为服务期限每少一年,缴纳违约金3万元。

四、其他

各单位要加大对攻读博士学位教师的关怀与支持力度,每年采取邀请在读博士回校做学术报告、到就读高校(或到家)看望慰问、适当安排教学任务、假期集中座谈等形式,与在读博士保持深度沟通联系。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以前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人事处(人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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