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关于推荐2018年度河南省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李坤        2018-08-13        1650

各部门:


为了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激励先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豫人社函【2018】37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表彰省级“优秀教师”为2名,“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


二、推荐范围与对象


优秀教师:我校专任教师及教研人员。其中,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员、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优秀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不参加评选。


先进集体:学校内设二级机构(院、部、所、处等)。其中,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三、推荐原则和条件


评选工作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具备:


1、近三年(2015年-2018年)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站稳讲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学生心灵;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才成长,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文明教师”、“最美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2)教学工作量饱满,每年均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考评获优秀等次两次以上(需提供近三年教学工作量,以教务处认证为准);


(3)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研水平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规定科研工作量(科研成果以科研处认证为准);


(4)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年度考核优秀一次以上。


2、近三年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


(1)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课堂教学大奖赛一、二等奖获得者;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比(竞)赛、展(演)活动特、一、二等奖获得者;校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学生重大比(竞)赛、展(演)活动获特、一、二等奖的“优秀指导教师”(以证书原件为准);


(2)省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的主要参与者(限前2名);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等(限前2名,需提供相应证件,以教务处认证为准);


(3)获批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限前2名);或获批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第一主持人;或在国内A、B级权威学术期刊公开发表或SCI的1区、2区收录、SSCI收录的论文(均限第一作者);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艺术类展演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等(均限前2名,科研奖励以科研处认证为准);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执行有关教育工作法律法规。


三年来荣获校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分工会”、“先进基层团组织”等荣誉称号,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被评定为“好”等次的优先。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政,依法治校,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


近三年荣获校级及以上“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实验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的优先。


(3)重视人才培养质量,教风好,学风正,教学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具有校级及以上“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和校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精品课程”;围绕人才培养和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成立有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三年内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科研先进集体”的优先。


(4)在人才队伍建设、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年来荣获校级及以上“资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的优先。


四、推荐程序与要求


1、评选推荐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2、推荐严格按照个人自主申报→所在部门推荐→学校根据条件把关初步确定候选人(集体)→组织评选→学校研究→公示上报等程序进行。先进集体的评选从部门申报进入评选程序。


3、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1)在申报材料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2)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事故的;(3)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处理的;(4)科研行为不端,存在捏造、篡改研究结论或剽窃行为受到追究的;(5)在校内外发生的案(事)件负有直接或重要责任的。


4、参加“优秀教师”和“先进集体”评选推荐的本人和部门需准备5分钟以内的陈述材料,在组织评选阶段进行陈述。


五、报送材料与时间安排


各部门推荐优秀教师人选材料和申报先进单位材料,请于2018年8月16日上午12:00前报人事处317室。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优秀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份,正反两面打印。


2.相关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学与科研工作量证明等原件、相应复印件1套(用A4纸型装订)。


3.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份,正反两面打印。


注意事项:


1. 学校推荐结束后进行网上申报和电子材料提交(申报网站为: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进入系统访问,或者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jybz.haedu.gov.cn))


2. 时值假期,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材料的部门,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坤


联系电话:0394-8178068


附件.doc



                                                                          周口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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