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试 行) |
李坤 2018-05-03 19729 |
周口师范学院“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院政发〔2018〕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设置“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是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为我校高层次人才发展创造条件,培育一批学术造诣深厚、引领学术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促进学校事业快速发展。 第二条“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实行按学年聘任制,每两年选聘一次,聘期四年。由学校组织评聘考核,按学科归口由教学院(部)、校属科研单位负责业务管理。 第二章入选条件 第三条入选“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基本条件: 1.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条件。 2.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不超过55周岁(当年1月1日)。 3.具有创新性学术思维和宽阔的学术视野,其学术成果得到同行专家公认。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团结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第四条入选“陈楚学者”岗位者,近五年科研业绩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一、主持(在研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限前5名),或主持获得省科技成果二等奖,或主持获得省社科成果一等奖;或在国际顶级期刊(Science,Nature,Cell等)发表论文(限前5名)。 二、科研项目与学术论文、专著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研项目 主持(在研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且累计资助经费金额70万元以上。 主持(在研或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以上,且累计资助经费金额30万元以上。 (二)学术论文、专著 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被SCI二区以上收录论文5篇(其中SCI一区1篇)以上。 数学与计算机、机械、电气、电子、通信、自动化技术等学科:被SCI收录、在中文EI源期刊上发表并被EI收录论文共计8篇(其中SCI 二区2篇)以上。理工科出版不少于30万字学术专著(独著)1部,可抵减一篇SCI 二区论文。 人文社会科学:在A类权威期刊发表、或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整体载录2篇以上;或在《人民日报》与《光明日报》理论版(2500字以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或4篇以上,且出版不少于30万字的学术专著(独著)1部以上。 第五条入选“特聘教授”岗者,近五年科研业绩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一、获省级科技奖三等奖、省社科成果二等奖(均限第一完成人),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主持(在研或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且资助经费15万元以上。 (二)被SCI收录、中文EI源期刊上发表并被EI收录论文6篇以上,或在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二、科研项目与学术论文、专著具备以下条件: (一)科研项目 主持(在研或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且累计资助经费金额20万元以上。 主持(在研或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项目1项以上,且累计资助经费金额15万元以上。 (二)学术论文、专著 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被SCI收录论文8篇以上,其中SCI一区、二区收录4篇以上。 数学与计算机、机械、电气、电子、通信、自动化技术等学科:被SCI收录、在中文EI源期刊上发表并被EI收录论文共计6篇以上,其中SCI 收录3篇(SCI 二区1篇)以上。理工科出版不少于30万字学术专著(独著)1部,可抵减一篇SCI 二区论文。 人文社会科学:在A类权威期刊发表、或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整体载录1篇以上;或在《人民日报》与《光明日报》理论版(2500字以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3篇以上,且出版不少于30万字学术专著(独著)1部以上。 第三章聘期岗位职责 第六条 “陈楚学者”聘期工作任务: (一)教学 承担本学科本科生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聘期内总课时300学时以上,每年为师生做学科前沿学术报告4次以上。 (二)科研 完成以下四项任务中的两项: 1.聘期内主持获批或指导团队(本人限前2名)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资助经费总额为:理工科50万元,人文社科30万元。 2.论文、专著 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被SCI三区以上收录论文8篇,其中SCI二区以上收录3篇。数学与计算机、机械、电气、电子、通信、自动化技术等学科:被SCI收录、在中文EI源期刊上发表并被EI收录论文共计8篇,其中SCI 二区以上2篇。理工科出版不少于30万字学术专著(独著)1部,可抵减一篇SCI 二区论文。 人文社会科学:在A类权威期刊发表、或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整体载录2篇,(或1篇加CSSCI源期刊3篇);或在《人民日报》与《光明日报》理论版(2500字以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6篇,或4篇且出版不少于30万字学术专著(独著)1部。其中艺术、体育、外语专业可放宽至CSSCI扩展版。 3.获批国家级科技奖1项(限前5名),或获批省级科技奖二等奖(限前2名),或获批省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限前2名)。 4.主持横向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转化、技术(发明转利)转让,累计实现收入到学校财务帐上经费工科200万元,理科100万元,人文社科类40万元。 (三)学科建设 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工作,在学科建设的规划与落实、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凝练学科研究方向或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学术团队建设 积极组建或充实学术团队,团队成员不低于5人(名单在聘任协议中注明)。聘期内指导团队成员在核心期刊以上层次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4篇,获批省级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或带领团队获批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等。 (五)学术交流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并做分会场邀请报告2次以上;组织召开全省或全省高校层次的学术交流会议1次以上,提升本学科在学术界的影响力。 第七条“特聘教授”聘期工作任务: (一)教学 承担本学科本科生的课程教学工作,聘期内年均教学课时110学时以上。 (二)科研 完成以下四项任务中的两项: 1.聘期内主持获批国家级项目,或主持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其资助经费累计理工科25万元,人文社科15万元。 2.论文、专著 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被SCI收录论文8篇,其中SCI二区以上收录2篇。数学与计算机、机械、电气、电子、通信、自动化技术等学科:被SCI收录、在中文EI源期刊上发表并被EI收录论文共计6篇,其中SCI 收录3篇(SCI二区1篇)。理工科出版不少于30万字学术专著(独著)1部,可抵减一篇SCI 二区论文。 人文社会科学:在A类权威期刊发表、或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整体载录1篇;或在《人民日报》与《光明日报》理论版(2500字以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或2篇且出版不少于30万字学术专著(独著)1部。其中艺术、体育、外语专业可放宽至CSSCI扩展版。 3.获批国家级科技奖(限前7名),或主持获批省级科技奖三等奖,或主持获批省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 4.主持横向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转化、技术(发明转利)转让,累计实现收入到学校财务帐上经费工科100万元,理科50万元,人文社科20万元。 (三)学科建设 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工作,在学科建设的规划与落实、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凝练学科研究方向或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学术团队建设 积极组建或充实学术团队,团队成员不低于3人(名单在聘任协议中注明)。聘期内指导团队成员在核心期刊以上层次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3篇,获批省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或带领团队获批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等。 (五)学术交流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并做分会场邀请报告1次以上,或组织召开全省或全省高校层次的学术交流会议1次以上,提升本学科在学术界的影响力。 第四章聘期待遇 第八条聘期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外,另发放特岗绩效工资,“陈楚学者”每年50万元(税前),“特聘教授”每年30万元(税前)。特岗绩效工资的70%部分,按月发放,其余部分待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第九条“陈楚学者”“特聘教授”聘期内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博士特殊补贴。 第十条建立校领导联系服务“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工作制度,听取其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第五章选聘程序 第十一条“陈楚学者”“特聘教授”选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校发布周口师范学院“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招聘通知,申报人员填写《周口师范学院“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向所在教学院(部)、校属科研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教学院(部)、校属科研单位进行初审,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推荐意见,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办)。 (三)人事处(人才办)汇总申报材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将符合条件人选提交周口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 (四)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和无记名投票推荐,得赞成票超过到会委员数一半者作为拟聘任人选。 (五)校长办公会议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审议,确定聘任人选。 (六)对聘任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学校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协议。 (七)举行聘任仪式,校长颁发聘书。 第六章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陈楚学者”“特聘教授”的考核分为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分别在聘期第二年和第四年进行。考核内容为聘任协议约定的聘期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考核程序如下: (一)“陈楚学者”“特聘教授”与所在教学院(部)、校属科研单位对照聘任协议,认真总结两年或四年聘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撰写《周口师范学院“陈楚学者”(“特聘教授”)中期工作总结报告》或《周口师范学院“陈楚学者”(“特聘教授”)期满工作总结报告》,并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二)人事处(人才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考核材料进行核实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考核。 (三)校学术委员会按照聘任协议的约定,对其聘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中期考核时工作任务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期满考核时完成了聘任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考核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暂停支付特岗绩效工资,期满考核合格后,补发停发的特岗绩效工资。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对照本人原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陈楚学者”“特聘教授”若聘期内调动或辞职,按违约处理,交纳所得特岗绩效工资的5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聘任期满未在下一期受聘者,恢复原岗位待遇。 第七章附 则 第十八条“陈楚学者”“特聘教授”的选聘与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若有违犯师德与学术道德规范行为,受到纪律处分者,取消入选资格,已聘者解除聘任协议,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校外教师受聘“陈楚学者”“特聘教授”岗,须办完引进手续后,方可上岗。特殊情况,学校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聘任。 第二十条上文提及的论文均限本专业学术论文,限独著、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的第二名)或通讯作者。聘期内的论文、项目等科研成果,均限我校为第一完成(署名)单位。 第二十一条国家级科技奖指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级科技奖指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指省“五个一工程”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发展研究奖。SCI期刊分区标准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A类权威期刊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度考评的通知》所列目录为参考。学术专著的出版社限《周口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院政发〔2013〕75号)文件规定的25家出版社。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级。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试行一个聘期,由人事处(人才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周口师范学院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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