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博士进行2016-2017学年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
李坤 2017-11-07 1071 |
各部门: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博士特殊补贴发放办法》(院政发【2017】15号)文件规定,现就2016-2017学年博士工作业绩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在2016年9月之前取得博士学位的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博士的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与其它工作业绩。 三、考核程序 (一)博士个人填写《2016-2017学年博士工作业绩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教务、科研、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三)反馈考核结果,并根据博士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核发博士特殊补贴。 四、各部门把考核表汇总后,于2017年11月13日之前,报送人事处317办公室。 联系人:李坤 联系方式:8178068
人事处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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