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关于选拔2017年度校级、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任凯        2017-03-24        1959

 

学校各部门: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与资助办法》(院政发【2013】1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选拔校级、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数量

    在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选拔重点是在各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并取得较大成绩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优秀人才。

    校级选拔人数为5人,资助期3年。

    厅级选拔人数为2人。

    二、选拔条件

    (一)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备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6)近三年内教学质量考评优秀一次以上或获校级及以上课堂教学大奖赛奖励一次以上;
    (7)近三年内以第1作者(文科限独著)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
近三年内主持1项以上省级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
完成人(限前3名),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二)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
    (1)已被评为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
    (2)满足当前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条件;
    (3)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
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
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5)“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
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
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具有上述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2017年3月27日至3月29日,个人申请。符合条件者填写《周口师范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申请登记表》(见附件,申请校级和厅级人员均填写此表),并提交反映本人近三年来工作业绩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

    ﹙二﹚330日至31日,院(部)推荐。院(部)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对申请者已有的学术技术水平状况、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并把推荐人选材料送人事处318房间。

    ﹙三﹚45日至4月8日,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实,组织专家进行初步选拔后报学校研究。

    ﹙四﹚410日至4月12日,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413日至4月14日,签订协议。学校与受资助人员签订资助期内的目标任务书。

     附件:周口师范学院学术带头人申请表.doc

                                                                            周口师范学院

                                                                            2017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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