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 |
任凯 2016-12-20 1504 |
学校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的通知》(豫教资办〔2016〕9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学学校教师资格面试及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6〕8号)的要求,现将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人员范围 1.2015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且未认定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及2016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 2.直接认定人员: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以上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体检安排 1. 体检时间:12月26日-27日每天上午8:00-10:00;体检地点: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医院(人民路东段13号,体检中心);体检要求:空腹,体检前天不吃油腻的饭食,三天内不喝酒;体检费:210元(体检当日交付体检中心)。 2. 参加体检人员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体检表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所在高校,装入个人认定材料。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人事处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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