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关于推荐选拔第八批周口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

  任凯        2016-05-12        1200

 

学校各部门:

按照《周口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周发[2010]13号)、《周口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周发[2002]10号)和《关于推荐选拔第八批周口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周组文[2015]52号)要求,经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开展周口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数量和选拔条件

推荐对象: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向长期在一线工作、贡献突出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倾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承担省以上攻关课题或其他贡献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推荐数量:10名专业技术人员。

选拔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贡献社会,公众口碑好;学风严谨,崇尚真理,诚实守信,业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近三年在专业技术方面取得以下实绩之一者,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1、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社会科学奖等奖项;获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5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三等奖的首位完成人;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二等奖的首位完成人或两项三等奖的首位完成人;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首位完成人、两项二等奖的首位完成人;市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首位完成人、两项二等奖的首位完成人。

2在开发、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生产实践中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和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工程技术人员,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承担并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省部级以上创新科技团队领军人物;有重大发明创造和技术发明成果,解决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难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的技术或产品,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3、技术精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获得中国高技能人才楷模、全国技术能手、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在全国性行业系统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在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具有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有社会或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

 4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社会责任感强,带领企业进入全国500强或省100强,连续3年在全国500强或省100强中保持同等以上位次以及打造行业龙头企业的优秀企业家。

5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方面,做出了优异成绩,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获得全国粮食生产突出贡献农业科技人员、全国种粮大户荣誉称号;在服务农民、发展农业、建设农村等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的各类劳动者,主要包括养殖能手、能工巧匠、经营管理者和乡村科技人员等农村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

6教育领域,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获得者;从事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管理和教学,成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

7、卫生领域,医疗技术有重大创新,疾控工作有突出贡献;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同行和社会公认。

8、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专业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做出突出成绩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优秀出版人才、优秀文学艺术人才、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

9在社会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社会工作人才。

10、在金融、信息、商贸、物流等领域,对推动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

11、在产业集聚区、城乡社区建设及其他领域有特殊才能,为当地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省内有重大影响者。

二、推荐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016.05.11-05.13  个人申请。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实际填写《周口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表》、《周口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选登记表》,经所在部门审核签字,上报人事处。

(二)05.16-05.17 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选材料进行审核。

(三)05.18-05.20 专业评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条件人员材料进行审阅、评审、推荐。

(四)05.23-05.25 公示上报。将通过评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疑义后上报周口市人才办。

三、报送材料

各申报人选需上交以下材料:

1、《周口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表》(A4纸打印)、《周口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登记表》《周口市第八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名册》(含电子版,表样附后,发至515213581@qq.com)。

2、近三年相关证明材料(A4纸装订成册,附目录、封皮):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2)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

附件 关于推荐选拔第八批周口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相关表格.doc

联系人:任凯

联系方式:8178068

 

                        人事处

                     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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