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马运朋 2013-05-20 773 |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309号)精神,现就我校做好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数量 (一)推荐对象:我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推荐数量:2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管理业绩突出,管理方式先进,所在学校(部门)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以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领导管理工作或部门正职领导管理工作6年以上。 (四)近五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学术期刊或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主持参与教育管理研究项目(课题)通过结项验收,教研、科研等成果获得各类奖项。 三、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5月20日至30日:个人申报,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318室。 (二)5月31日至6月1日:专家民主评议推荐。 (三)6月2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 (四)6月3日至10日:公示推荐结果。 四、待遇与管理 (一)待遇 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是河南省教育厅为表彰全省教育系统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管理工作者而设立的一种综合性荣誉称号。省教育厅将对入选人员授予“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管理 对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在岗期间实行动态管理,5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届满时,省教育厅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保留其荣誉称号;经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五、报送材料 (一)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以第三人称撰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二)《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2份。填写表格时,可根据填写内容多少对表格做适当调整,但不得增加或删减填写栏目。 (三)《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见附件3)一式2份,使用A3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联系电话:8178068
人事处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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