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马运朋        2013-03-14        590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13〕3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高等学校“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面向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推荐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推荐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1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三、推荐数量

根据通知精神,全省高校推荐控制指标数共10名,此次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2名人选。

三、报送材料

(一)候选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人选所在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盖审核单位公章。

(二)候选人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各1套,另附清单( 材料清单.doc ),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由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三)“百千万人才登记表”2份。此表必须通过(四)电子数据。通过“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数据,以申报人姓名保存。

(五)以上所有书面材料以A4纸张准备。

四、报送时间

所有申报材料务必于2013316日(本周六)上午1100之前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人事处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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