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李坤        2012-09-10        532


各部门:

按照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2〕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12年9月11日至9月18日各部门传达职称评审通知,布置评审工作,申报人员在人事处网页下载职称评审软件个人版,填写评审表与评审简表,准备申报材料。

(二)9月19日至21日基层评议组在本组公开展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和教师以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材料,并进行评议推荐,把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三)9月24日至26日学校公开展示高级和教师以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材料。

(四)9月28日至30日高级职务专家评议组民主评议,校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报人选,并公示结果。

(五)10月11日上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员申报材料。

(六)教师(实验)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与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有关事项

(一)职称评审基层评议组由系部领导与教师代表组成,组长由各教学系部主任担任(若系部主任参评,可向人事处说明情况,由考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组长人选),成员4―7人,其中教师代表2人以上。成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认真负责,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专业技术水平较高。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当坚持回避制度,不得担任部门基层评议组成员。

(二)各基层评议组要设立申报材料展示室,公开展示申报材料。

(三)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或近五年)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含起止时间(按学年度)、课程、课时、教学效果评估情况(优秀、良好、合格),由任教的教学院(系、部)统一提供书面证明,在基层评议组评议之前报教务处审核。申报人评审简表中该部分内容要与教务处审核结果一致。

(四)申报人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央党校。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中央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五)所有论文、著作需提供网络(万方期刊数据库、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检索页,其中外文论文需提供中文翻译,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收录杂志。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六)EI(工程索引)是指收录的期刊论文、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是指收录的重要国际学术机构举办的会议文献,对于收录在EI、ISTP等索引中的非期刊论文,由同行专家根据其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把握。

(七)关于核心期刊的认定、非法刊物的鉴别,可在学校科研处网页的查询下载栏目中查找。

(八)评审条件、有关职称评审的规定及各类评审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申报人员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打印件)一份,该表的填写模版可以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份,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或另行打印,但表格格式与内容要与信息系统相同。经学校评议推荐后再报送由“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生成的电子版(以申报人员姓名命名)

三、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四、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证书原件不交封皮)。

五、科研成果鉴定证书、科研项目结项证书、专利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六、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按评审简表填写顺序排列)。所有论文、著作需提供网络(万方期刊数据库、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检索页,其中外文论文需提供中文翻译,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收录杂志。有采稿通知,正式期刊能在10月9日前交到人事处的论文可以写在简表里,否则不予认可。论文需在刊物目录的论文题目下划横线标明,并把论文正文第一页折叠。

七、申报教师职务的提交1章教案,申报实验系列的提交2份实验报告。若是复印件、打印件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八、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2名校外本专业具有教授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意见(表格在人事处网页下载)。

九、申报教授及破格申报人员交个人业务自传1份。

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十一、个人签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两份(表格到人事处网页下载)。

十二、个人若有特殊说明交书面材料一份。

备注:

(一)“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可从“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或www.hnzc.gov.cn)免费下载。

(二)第三、四、五项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单独放在一起,证书不交封皮,所有复印件请用A4纸张。所有复印件不要装订。

(三)申报讲师职务的人员不需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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