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博士特殊补贴发放办法》(院政发〔2017〕15号)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在院办校思想指导下,组织开展2023年博士工作业绩考核工作,以便核发下一周期博士特殊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考核人员及内容
(一)期末考核
考核对象: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之间和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之间入职的博士。
考核内容: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取得的教学与科研业绩。
(二)期中考核
考核对象:2023年7月1日之前入职且不参与期末考核的博士。
考核内容: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取得的教学与科研业绩。
二、考核程序
1.参与考核的博士填写《博士工作业绩期末考核表》,提交佐证材料复印件。
2.教学院(部)对参与期末考核博士工作业绩材料进行初审,相关责任人审核材料,拟定考核档次,汇总结果填报《博士业绩期末考核汇总表》。并于2024年09月30日下午6:00之前将纸质材料集中报送人事处320办公室。
3.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纪委、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有无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进行审核。
4.学校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公示,核发下一周期博士特殊津贴。
1.符合条件博士填写《博士工作业绩期中考核表》。
2.教学院(部)组织期中博士业绩考核。
3.教学院(部)于2024年09月30日下午6:00之前将《博士工作业绩期中考核汇总表》报送人事处320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opin@zknu.edu.cn邮箱。
(二)相关表格见附件。
(三)博士业绩考核办法见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主页人才政策栏目《周口师范学院博士特殊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附件材料.zip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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