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李坤        2020-11-15        2816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各项工作计划,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六)参加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

2020年11月16日-11月23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个人申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二)体检

体检时间:11月17日-11月21日上午8:00-10:00

体检机构: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医院(人民路东段13号)。

体检要求: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空腹不饮水)及收费标准(180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时间20201123日-24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受理地点:人事处320室

3.材料报送要求

(1)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2)及电子数据(同时发送至zkrsc@zknu.edu.cn)。《花名册》按照直接认定人员和参加面试人员分别整理,按姓氏拼音升序集中排列。“申请任教学科”栏二级和三级学科按要求准确填写。纸质材料须加盖部门公章。

(2)直接认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书一式两份。(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本人一寸正面照片一张。(彩色白底,需与申请书、体检表、系统中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上姓名、部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在网上申报,“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信息验证通过的只需要提交验证通过截图,不需要提交学历学位证原件。

未通过验证人员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无论是否验证通过,均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在网上申报,“中国教师资格网”对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只需要提交验证通过截图,不需要提交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未通过验证人员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无论是否验证通过,均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6)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一式两份(见附件3)(信息填写完整,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人事处签字盖章处留白)

7)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须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一式两份(招生计划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面试通过人员申报材料

面试通过人员只需提交上述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的1)、2)、3)、4)、5)、6)

特别提示:申请人请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博士需在中国学位网验证学位,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四)公示

11月29日前完成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公示。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光杰 李坤    联系电话:0394-8178067 

 

附件1: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docx

附件2:2020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docx

附件3: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docx

 

人事处     

2020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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