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李坤 2020-10-15 1741 |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020年10月19日-20日,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审推荐。 申报人在所在单位报名,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后,将推荐人员的全部材料报职评办。 (二)2020年10月21日-23日,资格审查、审核材料和公开展示。 职评办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并签署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为期3天的公开展示。 (三)2020年10月26日-30日,评议推荐,上报推荐结果。 由学校组织推荐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经学校研究,结果公示,推荐人员材料报省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 二、有关规定和说明 (一)推荐系列 根据预报名情况,我校2020年度非教师系列涉及出版、档案、经济、会计、图书系列。 (二)任职年限: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如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聘任。 2.全脱产攻读学历学位的,上学期间扣除任职年限;半脱产、不脱产攻读学历学位的,在岗工作时间如果完成了工作任务,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可以计算任职年限,但学习第一年必须扣除任职年限。 (三)学历认证: 申报人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提供学历查验的机构为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央党校。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一是到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在各省(市、区)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二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中央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四)评审简表: 1.评审简表中所列的支撑材料需在报送材料截止日期前提交,公开展示后提交的材料不予认可; 2.申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填写表格,未达到评审条件规定的相应级别和排名标准的不得在简表中体现;必须严格按照职能部门审核的内容进行修改。 三、职评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坤 电话:0394-8178068 地址:行政楼317室
职评办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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