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 |
李坤 2020-09-18 2107 |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04号),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 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我校正式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三)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 2018 年下半年和 2019 年上、下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四)按国家相关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工作,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2016 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五)具有博士学位、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 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直接进行认定。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人员请等待直接认定相关通知。 二、面试报名资格初审 面试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0 年 9 月 23日。 面试报名资格初审地点:行政楼317、318室。 面试报名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原件当场验证,复印件独立装袋,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1),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4.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人事处签字盖章处留白,见附件2)。 5.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部门盖章每人单独一份,见附件3)。 6.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4)。 7.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笔试成绩页面截图。 其中1、2、3项需现场审核原件。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拟于10月9日-20日期间在我校组织教师资格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3:申请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人员名单.doc 附件4:申请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doc
人事处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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