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年度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通知

  李坤        2020-09-11        1773

学校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我校相关规定,现就我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

一般从符合条件的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人选,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此限制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推荐。

(二)推荐数量:2名

、推荐条件

申报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7.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8.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9.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0.在其他领城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推荐与遴选程序

个人申报,部门推荐,校专家组评议推荐,学校研究并公示,经纪委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评选。

四、材料报送安排

需报送材料:

1.《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人业绩情况表》纸质版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krsc@zknu.edu.cn。

2.业绩情况表填写内容的支撑材料原件,包括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发表论文(需有检索证明)、获奖、论著等,按照申请表中前后次序排序。业绩成果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15年1月1日至今。

3.待评议后通过“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http://expert.hnzjgl.gov.cn/login报送。《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请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zjgl.gov.cn查阅。

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12:00之前

报送地点:行政楼317室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0394-8178068

 

 

附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人业绩情况表.docx

                       

人事处   

                                               20209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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