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周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
李坤 2020-08-25 3566 |
校内各单位:根据《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全市教体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教人[20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对象 优秀教师: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我校在职管理服务人员。 2015年以来已获得省、市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以上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须从严掌握。 二、评选推荐名额 优秀教师:3人; 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 三、评选条件 (一)市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6.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承担防控任务,圆满完成本校及上级或者疫情防控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工作,或在疫情期间网络授课等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二)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管理服务全过程。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6.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学中,积极投身抗疫一线的教育工作者,能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程投入疫情防控,圆满完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 五、推荐程序 推荐严格按照部门推荐、组织评选、学校研究、公示上报等程序进行。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每单位各限推荐1人。 六、报送材料与时间安排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于8月26日18:00前将有关材料汇总至人事处320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报送的材料包括: 1.《周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周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用WORD文档格式正反双面打印不得另附页见附件1、附件3。 2.《周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加盖公章,一式2份见附件2(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单项名额需备注说明)。 3.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 4.文字材料均须使用 Word格式打印,表格须使用Excel格式填写。电子版文档须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光杰 联系电话:8178067 电子邮箱:zhaopin@zknu.edu.cn
周口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08月25日
附件2周口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docx 附件3周口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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