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事代理人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李磊        2019-06-04        1799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人事代理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665号)和《周口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实施方案》(院政发〔2018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人事代理人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人员要求

(一)具有中级职称的在岗人事代理人员可以申请晋升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本次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限为201751日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201965—2019610日)

申请者填写《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人事代理)》(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任资资格及相关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任职年限从通过评审的下一年起,至20171231日止。

(二)材料接收、审核、展示(612—14日)

申请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根据自身专业归口到相应院系进行申报,申请教辅岗位的人员,在相应教辅部门进行申报。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人事代理)》由各部门统一汇总后提交至人事处317室。

(三)评议、公示、备案(617—21日)

岗位聘用委员会根据空岗情况、岗位聘用条件及申报人的业绩,进行评议,提出拟聘用名单。学校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三、其他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审核材料,61018:00前将本单位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签章后送人事处317

提示:本次岗位竞聘不接受个人报送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磊联系电话:8178068


     附件1: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人事代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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