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续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87号)精神,结合我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的实际与事业发展,经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研究,并反复与省教育厅、人社厅沟通、协调,新的岗位设置方案得到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并已完成全员首次聘用工作。
新岗位设置方案按文件要求完善管理岗位的名称、职责及任职条件等内容要素,明晰各个岗位类别,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完成人岗实名制对应工作,不得出现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机构和人员,管理岗位的设置根据事业单位上级组织部门核定或者批准的内设机构文件进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核定或者批准的领导职数和岗位设置方案进行,人员所聘岗位均应与岗位设置方案所明确岗位相一致;岗位聘期结束后发生变化的,要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要求,及时办理岗位及工资变动审核备案手续。
(编审/李磊 签审/马运朋 审核/史留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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