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周口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3年度非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023年10月14日-15日,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审推荐
申报人在所在单位报名,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后,将推荐人员的全部材料于10月16日上午报职评办。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中级申报人员须在10月20日前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填报并上报信息,高级职称待省人社厅发布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后另行上报。
(二)2023年10月16日-19日,资格审查、审核材料和公开展示
职评办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并签署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为期3天的公开展示。
(三)2023年10月20日-23日,评议推荐,上报推荐结果
由学校组织推荐委员会进行评议推荐,经学校研究后进行结果公示,推荐人员材料报省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
二、报送材料
1.评审材料每人1袋(材料袋两面醒目位置标注申报人姓名、申报系列、级别、所在单位和专业),申报专业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系统中专业名称填写。
2.按要求填写的评审简表2份(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3.申报人和部门签字、盖章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
4.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5.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各项业绩材料原件,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材料整理说明》整理和填写表格。
申报人上交材料前请务必留存各类证书、证件、业绩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备系统填报需要。
附件1:非教师系列职称系统填报说明.docx
附件2: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整理说明.docx
附件3:评审简表样表.doc附件3:评审简表.doc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
人事处
202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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