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暂行办法》(院政发〔2019〕20号)和《周口师范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暂行规定》(院政发〔2019〕21号)文件规定,现就博士申报校内教授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年11月1日之前取得博士学位的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任务且教学质量考评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我校为申请单位,主持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且资助经费人文社科类在10万元以上,理工类在18万元以上。
(二)主持完成产学研合作项目、横向项目或科研成果转让,3年内累计到学校帐上经费人文社科类60万元,理工类12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博士个人填写《周口师范学院校内教授申报表》《周口师范学院校内教授申报表简表》。
(二)学院初审,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相关负责人签字。
(三)学校审核,人事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教务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有无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情况以及个人业绩进行审核。
(四)学校评选,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
(五)研究公示,专家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
(六)聘任,公示结束后发放聘书,兑现待遇。
四、时间要求
各学院统一汇总《周口师范学院校内教授申报表》《周口师范学院校内教授申报表简表》纸质版,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5:30之前,报送人事处320办公室,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发送电子版至zhaopin@zknu.edu.cn邮箱。
附件:周口师范学院校内教授申报相关表格.zip
人事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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