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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个人基本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
任凯
发布时间:
2014-10-31
浏览次数:
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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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45号)和《周口市人社局关于在市直参保单位开展社会保障卡个人基本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周人社信息[2014]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教职工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我校已纳入社保的在职教职工(以周口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供为准 )。 二、采集内容 采集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指纹等23项个人基本信息。 三、具体流程 1.请各部门于11月3日下午5:00前指定专人到学校体育馆东北角校医院新址一楼领取《周口市社会保障卡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 2.采集表领取后,及时发给教职工本人核对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有错误的,请本人于11月5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工农路北段周口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21号窗口更正个人基本信息; 3.11月6日-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所有领到采集表的教职工到校医院新址1楼采集个人信息。 四、注意事项 1.采集对象必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对于暂时没有二代身份证的参保人员,要求其先到公安部门办理二代身份证,然后进行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 2.拍照时请注意不要穿浅色、白色、高领及有明显工作性质的服装,不戴帽子、围巾、眼镜及项链、耳钉等首饰;头发不能遮挡眉毛、要露出双耳等; 3.11月6日-7日是市人社局为我校上门集中采集时间,如因特殊情况未能采集的,请到以下的固定采集点进行采集:(1)工农路北段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2)八一路中段中国银行二楼医疗生育保险中心大厅(3)八一路南段人才交流中心大厅(4)七一路与汉阳路交叉口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4.随子女外地居住、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采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周口师范学院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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