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14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校所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自2014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证书,将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
二、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公需科目是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基本理论、技术、信息等方面的知识。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行业专业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本批次培训仅限于公需科目,自主学习,费用自理。
三、学时要求
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每年累计不少于26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每年累计不少于22学时。继续教育年度为2014年。在继续教育年度内,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特别提醒:2014年参评职称的人员,公需科目需在九月中旬考试结束)
四、培训形式
关于公需科目的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进行学习(网址:http://hnzj.59iedu.com,电话:4000261677),以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缴费成功后方可学习。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结业证书(A4纸格式),作为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效凭证。
人事处
201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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