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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关于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意见 |
发布人:
马运朋
发布时间:
2013-04-19
浏览次数:
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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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师范学院关于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意见 院政发〔2012〕18号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要求,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建设一支职业素养好、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教师队伍,现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目标与实施范围 总体目标:使青年教师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掌握先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培养青年教师教学组织、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创新的能力,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 实施范围:招聘和调入我校,承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理论课、实验课教学任务,现任中级或中级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40岁以下青年教师。 二、以项目实施带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 (一)新上岗教师试讲项目 1.本项目旨在通过试讲环节,使新上岗教师在同行教师的指导下受到课堂教学的规范训练,帮助其客观了解自身在教学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教学反思,改进教学方法,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2.新上岗青年教师正式上课之前,院(系部)须安排其进行试讲,试讲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试讲由院(系部)的院长(主任或实验室主任)主持,院(系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督导、青年教师导师、教研室(或实验室)同行教师参加,听讲人数不少于5人。试讲后现场进行公开评议,帮助青年教师改进教学,并明确给出试讲是否通过的结论。 3.新上岗教师试讲通过后方可正式上课。试讲未通过者,院(系部)不得安排其作为主讲教师,应安排其他教师作为主讲教师,新上岗教师作为辅导教师跟班听课学习,1个月后重新安排试讲。 (二)导师跟踪指导项目 1.本项目旨在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通过导师对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的跟踪指导,帮助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教风学风和敬业精神,培养其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能力、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能力、教学组织和评价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学生沟通交往能力等。 2.院(系部)应为每位青年教师选派导师。导师应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每位导师以指导1~2名青年教师为宜,指导期一般为2年。院(系部)也可聘请65周岁以下的离退休教师(不超过指导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担任青年教师导师。 3.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青年教师报到后一周内,院(系部)应为其选派导师,并要求青年教师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由导师根据其承担的教学任务,提出对课程教学工作的整体要求,安排其在上课前利用假期认真备课。 4.导师职责 在2年指导期内,导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全面负责,通过听课评议、审核教案、交流指导等形式,对青年教师在师德教风、教书育人、教学准备、内容处理、课堂板书、语言表达、教学方法、讲课技巧、考试命题、教学评价、教学研究、自学提高等各方面进行具体指导。 (2)每学年开学初,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能力结构和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督促并指导青年教师制定学年度个人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学年末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3)每学期听本人指导的每位青年教师讲课不少于6学时,审核青年教师备课教案不少于6次,并及时反馈改进意见。 (4)通过院(系部)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安排本人指导的青年教师每学期进行1~2次公开教学(每次2学时),院(系部)教学督导、业务主任、导师、教研室同行教师参加听课;公开教学课后,由导师主持召开反馈交流会,参加评议教师不少于5人(不含青年教师本人),对公开课进行点评指导,提出改进意见。 (5)每学期负责审核本人指导的青年教师所任课程的期中、期末试题,并明确签注是否同意使用的意见;未经导师审核同意的试题不得直接用于课程考试。 (6)参加院(系部)组织的对指导期内的青年教师进行的学年度教学能力跟踪考核,并对所指导青年教师学年度教学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7)每学期末,导师向院(系部)提交本人所指导青年教师的学期工作书面记录。 5.青年教师职责 在指导期内,青年教师应完成以下工作: (1)主动联系取得导师的指导帮助,每学年开学初,制定学年度个人教学能力提升计划,经导师签字同意、院(系部)(或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一式三份,由院(系部)、导师、青年教师各存一份,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2)每学期听同行教师的课不少于6学时;通过听课,学习体会其它教师的先进教学方法与经验,虚心听取导师、同行教师提出的改进意见。 (3)根据导师的安排,每学期进行1~2次公开教学(每次2学时),公开教学课后虚心听取听课教师提出的指导、改进意见。 (4)每学期主动向导师提交本人所任课程的期中、期末考试题,由导师予以审核,并主动征求修改意见;未经导师审核签字同意的试题不得直接用于课程考试。 (5)每学期末撰写个人教学科研工作书面总结,经导师审阅签字同意、院(系部)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审核签字后,上交院(系部)作为本人业务档案留存。 (6)参加院(系部)组织的学年度教学能力跟踪考核,虚心听取考核过程中对本人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努力改进完善。 (三)院(系部)跟踪考核项目 1.各院(系部)是青年教师“导师跟踪指导项目”的实施组织单位,负责“导师跟踪指导项目”各项工作的组织安排,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教研室(或实验室)以及导师和青年教师本人,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每学年末,各院(系部)应安排青年教师教学能力跟踪考核的专项工作,对处于指导期内的每位青年教师进行跟踪考核;考核一般以教研室(或实验室)为单位组织进行,也可以院(系部)为单位组织进行;考核可采取青年教师汇报学年工作(特别是在教学能力提升方面导师及青年教师本人所做工作),院(系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或实验室主任)、导师、教研室同行教师代表讨论评议,打分确定考核结果的方式,对青年教师本年度教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参加评议教师不少于5人;考核结果分优秀(平均分90以上)、合格(平均分60~90之间)、不合格(平均分60以下)三种,由院(系部)存档。 3.对跟踪考核满2年、2次考核结果均合格或优秀,教学能力好的青年教师,经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可视为该青年教师的指导期结束;对2次考核中有1次不合格者,该青年教师的指导期必须延长为3年,并进行第3次考核;对跟踪考核满3年,经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仍未通过者,由院(系部)向人事处提出报告,调离教师岗位。 4.院(系部)每年将青年教师指导期结束后的考核结果与结论存档,并报送人事处、教务处备案。 5.根据青年教师导师工作情况,结合学校有关政策,核算导师的工作量并在校内津贴中予以体现。 6.对本院(系部)“导师跟踪指导项目”和“院系跟踪考核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学年度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工作进行改进与完善。 (四)岗前培训项目 1.本项目侧重于对青年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先进教育理念,使其熟悉和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环节以及各环节的基本要求,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能力和素质;对青年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基本技能进行实际训练,培养其利用信息技术获取、交流、处理、应用教学信息的能力。 2.岗前培训的内容、实施等按《周口师范学院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五)教学比赛项目 1.本项目旨在检验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效果,增进青年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鼓励青年教师中的教学能手脱颖而出,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广大青年教师热爱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的良好氛围和局面。 2.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纳入到我校两年一度的教学大奖赛活动中。 (六)教学进修、研修项目 1.本项目旨在拓展青年教师专业领域,优化青年教师知识结构,更新青年教师知识内容,提升青年教师业务水平。 2.学校创造条件支持青年教师到国内著名高校进行课程进修、参加课程教学改革研讨会;根据院(系部)青年教师人数多少,每学年为各院系部提供1~3名名额,提供2~3名青年教师参加课程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研讨会的名额。由院(系部)申报,教务处审核同意,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学校给予合理的经费支持。 3.学校创造条件支持青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增强实践经验,建立校企联合,积极培养“双师型”教师;学校根据学院青年教师人数多少,每学年为各学院提供1~2名青年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作、锻炼研修;由由院(系部)申报,教务处审核同意,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执行,学校给予合理的经费支持。 4.青年教师进修、研修结束后,要形成进修、研修书面总结报告,一式三份,分别报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并在本学院教师会议上汇报本人的进修、研修成果与感受,提出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过程管理,做好项目考核,形成长效机制 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领导、教务处、人事处、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将对项目实施过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院(系部)要深刻认识到,青年教师作为学校事业持续发展的后备力量,事关学校未来发展,一定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认真组织实施,把“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中的各项工作任务逐级逐层安排落实到位,并结合院(系部)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做到“工作到位、讲求实效、不走过场”,切实将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作为院(系部)未来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学校、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教务处、人事处对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将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整理汇总,形成我校青年教师培养成长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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