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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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部: 根据《周口师范学院博士特殊补贴发放办法》(院政发〔2017〕15号)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组织开展2021年博士工作业绩考核工作,以便核发下一周期博士特殊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考核人员及内容 (一)期末考核 考核对象:到校工作满三年(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之间入职)的博士。 考核内容: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取得的教学与科研业绩。 在此范围之内博士业绩考核已取得优秀,仍参与期末考核,但不再次认定档次。 (二)期中考核 考核对象:到校工作满一年以上(2017年7月1日之前,2018年6月30日之后入职)的博士。 考核内容: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取得的教学与科研业绩。 二、考核程序 (一)期末考核 1.参与考核的博士填写《博士工作业绩期末考核表》 《博士工作业绩期末考核简表》 。 2.教学院部对参与期末考核博士工作业绩材料进行初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于2021年11月01日下午6:00之前将纸质材料集中报送人事处320办公室。 3.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博士工作业绩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公示,核发下一周期博士特殊津贴。 (二)期中考核 1.符合条件博士填写《博士工作业绩期中考核表》。 2.教学院部组织期中博士业绩考核。 3.教学院部于2021年11月05日下午6:00之前将《博士工作业绩期中考核汇总表》报送人事处320办公室。 三、其他事项 (一)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opin@zknu.edu.cn邮箱; (二)相关表格见附件。
人事处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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